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加班41小时猝死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职工过度加班导致生病,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吗?
第一,判断是否属于过度加班。
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、第四十一条规定:
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。
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
也就是说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,或每月超过36小时,应可以认定为过度劳动。当然,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除外。
第二,判断过度加班导致生病是否属于工伤。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的规定,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,或视同工伤。一般来说,问题中所说的“生病”,如果属于职业病,或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形,应可认定为工伤;如果只是其他的疾病,应不认为是工伤,可按照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》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,其病假工资、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三,出现上述情形,劳动者应怎么办?
除用人单位按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外,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。同时,注意留存相关证据,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。
一经查实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务院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,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,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,处以罚款。
职工过度加班导致生病,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吗?
这个问题其实大家都比较关心,首先这个个问题并不适用于认定工伤。大家需要了解一下工伤保险条例:
还有以下行为可以视为等同于工伤,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:
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过度加班,首先我们要认定加班这个行为已经算过度了,对此,国家相关劳动法做了具体规定:
所以说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时间已经超出了相关规定,那么用人单位就涉嫌违法劳动法了,由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依据违法情节给予处罚。
超时加班的定义?
根据《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》,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8小时,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。工作日后延长工作时间称之为加点,休息日、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称之为加班。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可见,加点每天的上限是3小时,而加班加点累计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。
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,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,处以罚款。 劳动者遇见超过法定标准的加班加点,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,由他们介入调查。查证属实的,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。
在处罚的基础上,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加班加点,公司仍然要依法结算加班费。
综合工时制相比标准工时制有些区别。标准工时制是按照天和周来确定工时上限的。而综合工时制是按照综合计算周期来统计的。比如,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工时,是以500小时为依据,判断是否存在加班的。超过500小时,就属于加班。这样,企业可以在季度内根据业务的忙闲灵活排班。
虽然综合工时制在统计工时上有一定的灵活性。但是它同样存在加班小时的上限要求。《劳动法》的规定在这里仍然有效。通常来说,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批综合工时制时,就会在批复上提醒用人单位,即使综合工时,也不能把员工往死里用,每天的工作时间,不能超过11小时。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,公司必须遵守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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