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加班41小时猝死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如果一个人在加班的时候死在了厂里,工厂需要负什么责任?
我是@火言,我来回答。
如果一个人在加班的时候死在工厂,工厂需要负什么责任?如果一个人在加班的时候死在了厂里,但是老板提前也给吃过饭了,加班工资也正常给了,120急救电话也打过了,那么工厂需要负到什么责任,需要负百分之几的责任。
因加班而猝死的案例在近几年来经常都有发生,每当发生了加班猝死的这种行为以后,人们就会非常的关心,加班猝死是否属于工伤?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- 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,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,如果此时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。猝死应当是突发性疾病,应当属于工伤。
-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认定为工伤:
一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二、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三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四、患职业病的;
五、因公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六、在上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七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综上所述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的,属于工伤,公司或工厂要补偿职工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,各地标准不一样,具体以实际发生地的补偿标准为准。
谢谢题主的问题,希望能帮到你。以上为个人浅见,希望与朋友们进一步讨论。关注@火言
根据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: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
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。
一旦认定为工伤,且购买了工伤保险,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全额承担。
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,工伤保险项下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。
用人单位买没买工伤保险,与能不能认定工伤没有关系,认定工伤跟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没有关系,但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申报。
工伤保险类似于三者险,买了保险,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;没有买保险,费用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。
按工伤死亡和意外伤害处理。
如果缴纳了这两项社保,由社保处按规定赔付。公司按辞退规定给员工结算工资及赔偿。
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相关社保,则按民事责任给予死亡赔偿。还要按违反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赔偿。
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死亡,是可以按照工亡处理的,具体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。
一、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,第十五条第一项,即
1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2、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3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4、患职业病的;
5、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6、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第十五条的规定;"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。
二、加班:《劳动法》第41条规定: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,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。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
加班情况是否合理,也要考虑。
如果厂子没合法缴纳工伤保险,其工亡费用由厂子按照工亡标准承担,如果有确切证据指证员工属于过度劳累致死,还可以按照人身侵害起诉。
三、工亡标准
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:
1、 丧葬补助金: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;
2、供养亲属抚恤金;
3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: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因此,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,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: 39251元×20=785020元。
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有用信息。
每个月加班都超过了36个小时,辞职有赔偿金吗?有何依据?
根绝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,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,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,如果超过,企业是要赔偿的,但是前提是,这需要劳动仲裁。
引用劳动法条如下:
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》
《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》
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:(一)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,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需要紧急处理的(二)生产设备、交通运输线路、公共设施发生故障,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,必须及时抢修的(三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分割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很多时候,我们在工作中,因为种种原因,面对着各种加班,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的规定。但是因为还要继续工作,所以也就没有去计较这些了,忍忍就过去了,但是当你工作不顺心,或者跟公司有矛盾需要离职的时候,这些不平衡的心理就会爆发。想要找回曾经的补偿。
这个时候如果你直接找公司领导,领导念在你是老员工,给一定的补偿,当然是最好了,但是多半的领导是不会理会你的,甚至表示这都是你自愿的行为。而处理这种问题,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劳动仲裁。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法,给予求职人员最大程度上的保护。且不需要自己寻找诉讼律师,劳动局提供法律援助。
但是这个前提是,你需要有充足的证据,如,
第一,你工作8年,每个月都超过36小时的工作时间证明,最直接的是,打卡记录;
第二,还要证明你是公司的职员,这个一般比较好证明,都有工作证,或者工作牌之类的;
第三,而索要索赔的金额,还需要你有一定的收入证明,比如你的工资是多少。这样才能算你的时薪。
当你有充足的证据后,就可以去当地企业所在区的劳动局,申请劳动仲裁,劳动仲裁是个漫长的过程,快则1-2个月,慢则半年也有可能。这比较考验耐心,而一般申请劳动仲裁后,劳动局会通知用人单位,先提议协商处理,如果协商不通,或者都不愿协商,就会走劳动的法律程序。但是只要你的证据充足,一般都可以胜诉。只是需要花些时间而已。
这里面有个前提,就是你们所在的地方,社会阶层要公平,有些地方,有钱就是大爷的这样的地方,劳动局的效率还是不高的,走走人际关系,能把申诉的劳动人拖的够呛。
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一些见解,如果喜欢,就点个赞吧。有一些其他见解,欢迎留言评论,大家一起讨论。
劳动法对于企业要求员工加班有明确的规定:
第四十一条: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” 首先公司超长加班的工作安排已经违法了劳动法规定,但是如果企业按照法律要求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用,通常情况下对延长的加班时间视为以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结果。
如果你的加班行为是企业强制性的,并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也并未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,你可以在辞职之前收集相关的违法证据,进行劳动仲裁提请法律的保护。通常情况下,劳动仲裁在接收到你合法有效的证据之后,都会先告知企业并进行协商处理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,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、责令改正,并处罚款。其中并未提到员工因此辞职,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。
企业加班行为并不罕见。有时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、完成,或者为了节约经营成本不得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。面对加班员工也可以拒绝,但是拒绝的代价换来的却是被迫离职的无奈。企业提前进行了加班通知,为了追赶项目进度不得不采取的加班行为也被广大劳动者所默许。如果加班后可以给予相应的补休调整或者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费用,会平息劳动者的怨言,不然还会造成劳动纠纷。
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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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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