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- 梅姨是女的吗?
- 梅姨案件新进展,人贩子太可恨,拐卖儿童不认家人,买家有罪吗?
- 梅姨案2名人贩子被执行死刑,贩卖人口罪能判死刑吗?
- 如何看待被梅姨拐卖15年的申军良孩子申某被找到?
- 如何看待广州警方通报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梅姨是否存在?梅姨真的存在吗?
梅姨是女的吗?
是,
"梅姨"真实姓名不详,曾用名潘冬梅,平时以红娘为生,暗地里还倒卖孩子。现约65岁,身高1.5米,讲粤语,会客家话,曾长期在增城、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,涉嫌多起拐卖案件。
梅姨案件新进展,人贩子太可恨,拐卖儿童不认家人,买家有罪吗?
多年以前有一句广告词,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,这个广告词,大牌明星做的广告,成龙,姚明,都做过这个广告。
买卖人口,历朝历代都是重罪,买卖,买卖,买,和卖都是罪恶滔天的大罪,所以卖和买同罪,都🈶罪,而且应该是重罪。
谢:头条问答邀请!
只能说人犯子太可恨太狡猾,从卖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已告知买家,孩子们被拐卖的时候还太小,记忆力尚不完善,随着孩子的成长不认家人有情可原,现在科技非常强大,可做DNA鉴定,必定能家庭团圆的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,对于拐卖人口犯罪必须支持买卖同罪,所以买家也同样追究刑事责任
人贩子可恨,虽死不足以赎其罪。买家亦有罪,如果没有人买,拐卖行为也不会存在。花钱买人,本来就是帮助了人贩子的犯罪行为。还应该看是否已上户口,谁给上的?被拐儿童如果不认自己的家人,也不能留在买入家庭,应该由民政局统一管理!
梅姨案2名人贩子被执行死刑,贩卖人口罪能判死刑吗?
梅姨2名人贩头子被执行死刑,真是大快人心,坚持支持。这些人口贩子,丧尽天良,为自己一己私欲,贩卖孩子。不想一想失去亲生孩子的父母有多么痛苦?对于孩子的打击有多么大?等于是毁了孩子的一生。
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,国家出重拳整治完全是正确的,致于贩卖人口罪能不能判为死刑,这是国家司法部的事情,是国家公检法责任,我们小小老百姓相信国家公检政策,相信国家公检机关就行了。作为我个人来说,是非常支持这个死刑判决!
答:情节严重的,罪大恶极的,民愤极大的,屡教不改的,当然会判死刑了,更何况现在的刑法加大了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和惩治力度,以此来彰显法律的威严,震慑贩卖人口,丧尽天良的人贩子,确保广大儿童及妇女的人身安全,做到以法论处,违法必究。
因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,奉劝那些个丧尽天良的人贩子,尽快改邪归正,尽快洗新革面。否则害人害己,遗臭万年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一旦违法,一旦犯法,一旦伤及到他人的生命,尤其是贩卖人囗,就必须接受死刑和极刑的重处,罪有应得,罪不可饶,罪该万死。
梅姨案2位人贩子被执行死刑,大得人心,大快人心。同时给那些个社会上的人贩子敲响了警钟。警钟拉响,警钟威严。严打重判,严肃法纪。应常抓不懈,应一打到底,方能彻底制服人贩子,让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,确保社会的和谐与安宁,利国利民更利家。
如何看待被梅姨拐卖15年的申军良孩子申某被找到?
首先从源头上完善大数据,新生儿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,尤其是血液的采集。其次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必须严惩,至少等同贩毒的程度,参与买卖的家庭也必须量刑。尤其可恨的是那些拐卖人口进行非法交易的更加残忍,必须严惩
带着喜悦和心疼的心情回答这个问题。
关于拐卖案这个视频呢,我这两天一直在关注。
看到孩子被找到,非常的高兴。
关于这个问题,我是这样看的:
1.我觉得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严厉的打击人贩子的这种行为。可以出一些重刑方案。
2.作为父母来说,我们更要保护孩子的安全,时时刻刻警惕这种事件的发生。
3.被找到的孩子,我觉得应该尊重他的隐私,让孩子来做一个选择,是在养父母还是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。
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公众呢,应该保护好这个孩子,不要过度的去渲染这件事情,让孩子有非常大的社会压力。
最后,我希望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全社会的监督制,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,一旦发生,可以全社会形成一个联网,互相联动,早日让丢失的孩子回家。
祝福所有的家庭甜蜜团圆!
如何看待广州警方通报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梅姨是否存在?梅姨真的存在吗?
梅姨就象是个可恶的瘟神。已经变成了一个“恶人”的称谓。
据网络消息,广州市公安局已经宣称,没有证据支持梅姨是否存在,据了解网上关于梅姨的画像也非官方所为。
那么梅姨又是怎样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呢?
人贩子張维平被抓获后,向公安机关交代在多次拐卖儿童的案件中,都是通过中间人“梅姨”进行的,根据张维平的交代,公安机关进行了专业的搜寻抓捕工作,根据張维平的供述,公安机关核实了所有的细节,在其居住地的周边投入警力进行大量的排查工作,涉及麻将馆,居住人口,非常住人口,租住户等等,均无直接线索,没有找到梅姨。
现在我们来探讨第二个问题:梅姨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吗?是,那么在哪里?不是,又是为什么?
梅姨的存在是根据人贩子张维平供述,其拐抢的9名儿童都是由一个叫“梅姨”的中间人完成拐卖的,我们知道,张维平及其同伙是由多人组成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,为什么只有张维平的供述有梅姨这个人,而不见其他人供述予以佐证?
或许是犯罪分子过于狡猾,反侦察能力强,也实行所谓的单线联系,细思似乎不太可能,团伙成员有重要的切身金钱利益,并以金钱为绳索捆绑在一起,组织架构不可能那么完美,其他团伙成员总会嗅到一丝蛛丝马迹,且在供述中也必然会提到。
排除这个因素,那么梅姨就是人贩子张维平肚撰虚构的一个人,那么张维平为什么会肚撰梅姨这么个人呢?
答案是为了逃避重刑乃至死刑,梅姨做为一个团伙贩卖人口的关键一环,梅姨的这环的缺失,增加了找回被拐抢儿童的难度,也为张维平等人贩子拐抢的儿童有了一个去处的说法。
近日广州增城被找到的被人贩子张维平等,从家中抢走的申姓儿童,其买家养父母也已从打工地梅州被带回协助调查。据称又是由其老父办理的具体买卖事项,其老父已于6年前病亡。
现在人贩子张维平已经被执行了死刑,梅姨是否存在成了一个迷,真相如何?就目前而言,除张维平曾经的供述外,的确没有证据支持梅姨存在的说法。
相信,随着更多被梅姨经手转卖儿童的找回,梅姨是否存在这个迷一定会被解开。
如果梅姨是有这个人的,我坚信她终有一天一定会被绳之于法,因为正义会有迟到,但正义从不缺席。
从证据角度来看,只能说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梅姨存在;从感性角度,感觉梅姨存在。
说梅姨存在最早来源于张维平(拐卖申聪的主犯),其供述:拐卖的小孩都是通过“梅姨”卖出,其是十多年前在增城租住时通过隔壁两位老人介绍认识的“梅姨”;“梅姨”带他去过一个农户家,他待了一会就走了,感觉“梅姨”和这个农民大哥是男女朋友。
后来,公安机关带张维平找到当年认识“梅姨”的两位老人,但是一人已经去世,一人处于老年痴呆状态。公安机关又带张维平找到当年和“梅姨”交往的男友。该老人称,其20年前与一名50岁的妇女交往,六七年前没有联系了,并称该妇女叫“潘冬梅”。但警方未能查询到符合年龄等特征的“潘冬梅”。
封面新闻曾经对“梅姨”的男朋友(化名王华)进行调查报道,王华称:
潘冬梅五十多岁女人,丈夫去世,守寡多年,个子不高,有点胖,皮肤比较黑,但衣着光鲜。爱打扮,每次她回来,都穿着不同颜色的衣服。她说快了,我就听不懂。反正不是本地口音,也不是惠州口音。问她是哪里人,她一会儿说是韶关人,一会儿说是新丰人。当时,王华希望“潘冬梅”如实告诉其家庭情况,并且留下来,跟他一起好好过日子。“潘冬梅”却支支吾吾,不愿意。有一两次,王华半开玩笑地让“潘冬梅”把身份证拿出来看看,但“潘冬梅”把包一拽,黑着脸说,“看什么看,有什么好看的”。“潘冬梅”总是行踪神神秘秘,来之前从来不通知,走的时候也不打招呼,有时一走就是几个月没有音讯。突然回来,住上几天,早上醒来,她又不见了”。有一次,“潘冬梅”带过一个四五岁小女孩来家里,称女孩是“哥哥的女儿”。
在庭上,张维平作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说:“希望法院从重判决,判我死刑,立即执行。”俗话说,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其说梅姨存在,还是很有可信性的。他说的两个人老人、梅姨的男朋友最后也找到了,说明这些情况他没说谎。而且梅姨男朋友说的梅姨特征与张维平说的基本一样,说的潘冬梅的人设也比较符合一个人贩子的形象。网上疯传的梅姨画像也都给张维平、梅姨的男朋友辨认过,虽然有些差异,但都说有一定相似。所以说,梅姨这个人存在的可能性还是有的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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